《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頒布實施

2019-04-10 20:00:14 閱讀量47785 字數(shù)1063

  

4月10日,《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頒布實施大會召開。《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的頒布施行,標志著麗江市地方立法全面步入法制化、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軌道。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和慧軍出席會議并講話。【微信用戶請點擊頁面左下方“閱讀原文”觀看此條新聞視頻】



會議介紹了《條例》制定的基本情況和主要內容,對《條例》的學習貫徹落實提了三點要求。會議要求,一要充分認識《條例》頒布實施的重大意義。《條例》的頒布實施,必將有力提升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規(guī)范化、科學化、專業(yè)化水平,有助于提升我市地方立法質量和立法效率,促進全市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tài)文明全面進步,為麗江決戰(zhàn)脫貧攻堅、決勝全面小康,推動“依法治市”進程和跨越發(fā)展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二要扎實抓好《條例》的學習宣傳,通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層層落實,切實把學習宣傳《條例》與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緊密結合起來。確保對《條例》準確理解、全面掌握、正確運用。三要認真抓好《條例》的貫徹實施,將立法工作細化到《條例》的每一個規(guī)定環(huán)節(jié),確?!稐l例》真正執(zhí)行到位,落到實處,發(fā)揮實效,促進我市地方性立法工作更加有序、高效。



據悉,2018年初,麗江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列入了年度立法工作計劃。在立法過程中,多次征求縣(區(qū))人大常委會、市政府法制部門及專家的意見,并通過媒體、網站公開向社會征求意見。同時,到臨滄市進行立法學習考察、邀請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專家到麗江指導修改。經過整整一年的努力,《麗江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條例》草案于今年2月22日經市四屆人大二次會議通過,3月26日經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批準,決定于今年4月10日起頒布施行。


此外,今年,麗江市人大還將結合全市經濟社會發(fā)展實際,擬制定出臺《麗江市瀘沽湖保護條例》,配合省人大常委會修訂《云南省程海保護條例》和《云南省納西族東巴文化保護條例》,并進一步做好飲用水水源保護及城市垃圾分類等立法項目的調研論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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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稿編輯:本臺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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