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市場中發(fā)現(xiàn)有公司、個人在對“麗江·時光”樓盤宣傳中擅自使用我公司的名稱、我公司的簡稱“麗江白鹿”以及我公司的商標等,該行為已經構成了對我公司名稱、商標的惡意侵犯?,F(xiàn)本公司嚴正聲明如下:
1、我公司從未向任何企業(yè)、個人授權使用我公司的名稱、商標,任何企業(yè)、個人未經我公司合法授權的使用,均屬于侵犯我公司的名稱權、商標權、商業(yè)信譽的違法行為。
2、對于擅自使用我公司名稱、商標的宣傳,出現(xiàn)任何問題與責任均與我公司無關,敬請廣大客戶和消費者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對于有關侵權方,我公司敦請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代理人:北京大成(昆明)律師事務所
云南麗江白鹿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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